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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深海
8月9日,ST华铁公告称,公司于近日通过控股股东函告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拉萨泰通”)所持有公司的9024万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4.5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6%。冻结执行人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期限由2023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2日。
除了被司法冻结,ST华铁控股股东拉萨泰通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2.6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
ST华铁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若被冻结的股份后续被司法处置、强制过户,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其他股份被强制平仓、司法冻结、司法处置、强制过户等,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不排除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会出现资金偿还能力不足等风险。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ST华铁曾在7月31日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金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8556.94万元,尚未归还的余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约为12.74亿元。
此外,ST华铁于2023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关联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9号),青岛恒超机械有限公司等九家关联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宣瑞国也收到了广东证监局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38号)。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18号、0062023019号)。ST华铁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尚未结束。
天眼查显示,ST华铁成立于1999年,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注册资本15.96亿元,公司开展轨道交通车辆核心零部件产品制造与研发,主营业务范围涵盖轨道交通车辆给排水卫生系统、辅助电气系统、车身及车端连接系统、空调系统、制动系统、车内设施、大型养路机械七大类十余种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